互助土族自治县持续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在“聘好”“用好”“管好”方面发力,实现了县乡两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聘好”方面,改变以往各自聘用的方式,通过采取公开招投标、政府统一购买、联合聘用的方式,协调财政预算经费,按照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三大类别进行划分,采取联合聘用的方式,4月17日,互助土族自治县与5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为全县78个党政机关统一聘任法律顾问,有效解决了以往存在的“借故不聘”“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问题和党政机关缺乏公职律师人才的实际困难。

互助县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事项,仅2024年,全县法律顾问队伍累计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97次,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4份,代理行政应诉案件33件,开展法律宣传培训45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8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用好”方面,聚焦真用、会用、管用,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重要合同签订,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力保障法律顾问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征求、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成为共识。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中,扮演着依法决策的“把关者”、法治建设的“智囊团”、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矛盾纠纷的“化解人”的角色。在互助金盘绣土族文化传播公司与某交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过程中,法律顾问潘延鹏应县文体旅游局要求,认真履职审查并提出了进一步具体合同双方权利、明确违约责任的修改意见,有力保障了乡村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县打造“土族盘绣”名片、发展乡村经济做出了贡献。现在涉及决策、合同、法治审查等工作内容,工作人员都能第一时间想到法律顾问,有了顾问的意见,干起工作也有底气。

在“管好”方面,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管理,不断规范全县法律顾问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完善考核考评和奖惩机制,教育引导法律顾问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路线,提供客观准确、专业严谨、务实可行的法律意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社会治理事务,广泛开展党政机关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顾问真正融入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在互助已经成为常态,3月29日,高某某等10名来自河北省的农民工向互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申请调解劳务工资纠纷,应中心常驻单位县人社局要求,法律顾问麻斌花积极参与化解工作,依托专业知识进行释法说理,凭借其过硬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迅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认可,促使双方达成协议,10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及时发放到位。

在今天的互助,法律顾问已经成为平安互助、法治互助建设的“标配”,法律意见也成了全面依法治理的“必选”,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鲍桑杰才让)

编辑:张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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